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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把我卖十次了!
“大郎,时间差不多了。”
孙二娘来请。
“嗯,通知下去,准备出发!”
孙默合上了书,从少年身边走过时,犹豫了一下,把书递给他:“这是一本《史记》,闲来无事,可以看看,毕竟读史使人明智!”
噗通!
狗子跪了下来,使劲磕了三个头。
“大头领,我愿意落草,跟着你干!”
狗子说完,却发现,那个笑容温煦,像极了春日阳光的青年,脸色沉了下来。
“少年人该目标远大,追求封侯拜相,当什么贼寇?”
孙默拒绝。
孙二娘看到这一幕,美眸中,异彩涟涟,满是尊敬。
别的头领,巴不得养一些少年死士,天天劝人落草,可是孙默,却是为他们着想。
难怪他会自称名师孙默红巾军呢。
方地主很怕死,这段时间,家丁护院足足多了一倍,而且为了让他们卖命,薪水都翻了一倍。
只可惜,孙默的红巾军,也早就进化了,现在距离他们第一次出征,已经过了三个月,历经劫掠二十多场,说一声经过了血与火的淬炼,毫不为过。
熟练的夜袭,按部就班的小队进攻,当红巾军趁着夜色杀入地主家后,战斗基本上就结束了。
家丁们要钱,但更要命,在看到这些身穿红衣的贼寇,果然如传闻的那样,悍不畏死,刀法精湛后,他们的士气迅速的崩溃了。
当然也有不怕死的家丁刀客,可是在孙默带着精锐,猛攻一轮后,也就溃散了。
“要是有火药就好了!”
孙默看着几个倒在血泊中的红巾军,很是郁闷,他知道火药的配比,但是材料不好搞。
现在,孙默的队伍很庞大,足以搬空整个粮库,但是他还是按照惯例,留下了三分之一,分给村民。
村民们都蒙着面,喜滋滋的搬着粮食,最后又一把火烧了地主家。
天明的时候,村里有不少青年和少年,或是在父母允许后,或是私自跑路,反正足足几十号人,去追孙默的红巾军。
贼寇们也早已习惯了这种事情,不用孙默安排,直接带着他们运粮。
……
“四当家回山了。”
当船队出现在山寨附近的水面上时,就有贼寇喊了起来,然后一群一群的认出来,迎接他们。
“又是满载而归呀!”
“我也想跟着四当家吃香的喝辣的!”
“也不知道红巾军还让不让加入了?”
贼寇们看着船上搬下来的货物,眼热的要死。
大当家站在山坡上,看着弟兄们陪着笑脸欢迎孙默,脸色越发的阴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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