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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楷一路上走得胆颤心惊的,见到一个遛狗的就假装淡定地绕着走,见到一个躲一个,见到一个躲一个!深怕一个不小心被哪条巨型犬给盯上了!
本来四五分钟的路程硬是被他给走了半个多小时。
到门口的时候,于澈迎了出来,笑着问他:“儿子,你是爬过来的吗?”
廖楷撇了撇嘴,“还不是因为你们这小区狗多,害得我躲了一路!”
于澈,“哈哈哈哈,我忘记告诉你了,最近刚搬来的几家,都养了狗!”
廖楷:“……”
“好了好了,快进来吧,你王叔叔还等着你呢。”于澈笑着说。
廖楷跟着于澈进了门,然后就看见王钟振戴着副老花镜站在不远处的桌子旁,就好像专门在等他似的。
廖楷微微颔首,礼貌地叫了声:“王叔叔。”
王钟振一边笑着点头,一边偷偷去瞄于澈,发现她去厨房弄饭去了。然后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招呼廖楷去书房。
王钟振是个古董爱好者,经常会花好多钱搞一些瓶瓶罐罐之类的。而且又因为他是在大学里面教历史,所以他经常弄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做研究。这些其实于澈是不介意的,因为当时和他结婚的时候就知道他有这个爱好。他喜欢那些瓶瓶罐罐。虽然在外人看来觉得是败家,什么不务正业,玩物丧志之类的,可于澈不那么认为,她觉得那是一种情操,是一种艺术。而且于澈一直认为,人要有自己的一个爱好,不管是男人也好,女人也摆,老人也好,小孩也摆,都需要有自己的一个爱好。这个爱好可以是搜集小贴纸,可以是写书法,可以是画画唱歌,或者可以像王钟振这样喜欢搜藏古董,这些都可以,但是千万不要没有爱好。因为只有当一个人有爱好的时候,有自己喜欢干的事情的时候,她的内心才足够丰盈,她才会在那些无比难熬的日子里找到依托,然后让自己挺过去!
就像她当年,如果不是因为喜欢写写诗,喜欢搞搞插花,或许也就不会那么快挺过那段灰暗的日子,或许还会堕落,或许会绝望,或许也就遇不到王钟振,现在活成什么样还不知道呢!
但是,话又说回来,爱好归爱好,那毕竟是精神上的,是意识上的,它是由物质决定的,是从属于物质的!所以说,在身体健康面前,爱好就要靠后站了,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,只有身体健康了,才能够有资格谈爱好。
然而呢,这位王钟振先生,王先生,前几天才刚刚做完个眼部小手术,医生让他最近不要太过于用眼睛,不要太过于用眼睛!他呢就是不听话,不光用眼睛,还老是趁着于澈不注意就跑去书房偷偷拿放大镜观察他那些宝藏,被于澈发现后就点头哈腰地道歉,然后继续“屡教不改!”。
这不,发现于澈去厨房了,就赶忙把廖楷叫进书房,和他一起观察。
可是,廖楷不懂他那些,他拿着放大镜看了十来分钟也没看出那些花纹能有什么特别之处,不就是几道乱纹嘛,有什么可看的,不至于这么宝贝的吧?!
有句话叫什么“【把珍珠当泥丸】——真不识货!”
廖楷就是这,典型的!
王钟振被他气得差点吐血,摘掉老花镜扔在书桌子上,然后自顾自愤愤不平地走出了书房。
廖楷一个人留在原地,“?”
这小老头儿,还生气了?
廖楷笑了笑,把他的老花镜收拾好放进了眼镜盒里,然后三两步走出书房!
其实一开始王钟振叫廖楷去书房的时候于澈就看到了,只是她还没来得急阻止,廖楷那双大长腿就已经迈进了书房。
现在看来,她那些担心简直就是多余地不能再多余了好吗?!
而且,说实话她之前那些什么阻止啊,生气啊,之类的,和廖楷这一招相比,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,不值一提的!她之前那些把戏就是所谓的治标不治本,只有当时能够起到那么一丢丢的作用,过后又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!而现在廖楷的这一招,简直就是找准了本质,一阵见血!
于澈见他出来了,忙招呼着:“儿子,快来吃饭,都是你爱吃的!”
廖楷点了点头,笑着走过去,路过王钟振位子的时候,廖楷还特意伸手拍了拍小老头儿的肩膀,以示安慰。
然而,王钟振并没有理他,皱着个眉头一句话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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