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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师父,我捡了一个男人。
他受伤了,我把他放到客房里面了。”
所谓的客房,其实就是杂物间。
连欢欢看了一眼元白沫,还算是满意,毕竟她没有跟其他的女主角一样,在路边捡一个男人就把他安置在了自己的闺房,死活不让别人发现钱,就是为了贪恋男子的脸。
俗称美色。
元白沫倒好,确实是救了男子,按照女主的性格,若是让她见死不救,她肯定会良心不安的。
更何况她没有探测到那个男子的灵力,那就表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人,既不是妖,也不是魔,她当初建立桃清宗的目的就是为了拯救百姓疾苦,毕竟当时妖魔横行,死伤无数。
后来桃清宗成为了第一宗门之后,成立了第一波保护百姓的降魔人,虽然做不到剿灭天下恶魔,但也足以威慑其他胆小的魔物。
世间罪孽逐渐减少,桃清宗的也慢慢的成为了世人膜拜的宗门。
每年都会有不少人慕名而来,不仅是为了自身的安危,更是为了扬名立万。
连欢欢虽然肯定元白沫的做法,但她还是不允许元白沫随意的把一个男人捡回宗门,她去确定一下那个那个男子的身份,他有剑,那就表示他是习武之人。
不过到底是人是魔,总归要看看才能知道。
人妖魔仙四足鼎立,仙为至尊,又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出现,故只在传说中见过,谁都没有看到过仙。
以此,人妖魔三界互相制衡,互相和平,也互相牵制。
本来是和平相处的,但自从第一个村子里面出现了被挖心的受害者,查出来是魔物作祟,人们慢慢的开始排斥起了妖魔,与他们势不两立,不让他们出现在人间,更不许他们在人间摆摊卖艺养活自己。
“沫沫啊,师父告诉你,路边的男人不要……”
元白沫来到了客房,也就是所谓的杂物间,她第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软榻上的男子,紫色的头发尤为的显眼,右眼眼尾处一个黑色的小痣让他整张脸看上去很是妖艳无比。
连欢欢:好家伙,这是送上门来了。
她原本还在忧愁该怎么让自己的乖乖女主跟男二扯上关系,这上天都在帮助他们,这发型,眼尾的痣,这是男二的标配。
女主这就把男二带回去了。
“我觉得沫沫你捡得非常好。
要是你有不要的东西,你都可以给他,不过不能告诉他那些东西是你不要的。”
“啊。
那些药其实也都是不怎么好的,师父昨天跟我说的话我都记住了,我没有把好东西给他,我只是看在他受伤的份上,才给他包扎的。”她开口道。
她听了师父的话,余生只爱自己,其他人只要在她身边活着就好。
连欢欢:其实也用不着那么简陋。
“对了,今天把封少桀的事情处理好,明早我不想我看到他。”
“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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