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普通竹纸一刀25文钱,毛笔100文钱,而墨跟砚稍贵一些。
一块二两重的墨锭,要100文钱。
砚台也要半两银子起。
宋芫买了几刀纸,两支毛笔,两块墨锭,想了想,又加了块砚台。
回去让二丫也跟着识字。
总共花了一两银子。
买完笔墨纸砚,接着又去逛了逛书坊。
进到书坊,宋芫才发现,原来读书最贵的不是笔墨纸砚,而是书籍。
一本简单的千字文,150文钱。
主要是这时代的造纸术,和印刷技术还很落后,导致书籍价格一直居高不下。
他看了看四书五经,基本要200文起。
再想想考科举需要用到的四书五经,诸子百家,二十四史……
这还只是寻常书籍。
真正昂贵的,是一些只藏于世家大族里的孤本,普通人想都不用想,估计这辈子也没机会能见到。
不过这想得也太长远了些,还是等二林先考上童生再说。
宋芫收起思绪,准备去找掌柜,让他帮忙推荐一两本启蒙书,刚转身就差点撞上一个人。
他猛地停下脚步,抬眼一看,神色随即古怪了起来。
呵呵,真是巧了。
“你怎么也会来书坊?”看到他手上拿着本《诗经》,对方眉峰轻挑,饶有兴味地问道,“没想到你还识字呢。”
宋芫嘴角微微扯动,云淡风轻地回了句:“不就是读书识字而已,很难吗。”
不是他想装这个x,只是听到对方语气略带轻视之意,他心里就来气。
臭舔狗,还敢瞧不起他。
没错,来者正是林逸风。
今日夫子有事,没来授课,他索性出来闲逛。
路过书坊时,恰巧看见宋芫走进书坊,他顿生好奇,便跟了进去。
只见这人煞有介事地翻着书,仿佛真能看懂似的,他嘴角不由得泛起一抹笑:“哟,你还会读书识字呢。”
这话一出,宋芫差点翻白眼。
林逸风忽然夺过他手中的《诗经》,指着书上的“风”字,挑衅地问:“知道这个字怎么念吗?你要是念得出来,这本书就归你了。”
宋芫看了一眼,回答道:“风。”
这个乡巴佬竟然真的认字,林逸风颇感意外。
“书给你。”他把书递了回来,“直接拿去就行,不用结账了。”
宋芫没接,面色淡淡:“不必了,您还是自己留着看吧。”
他也不缺那几百文钱,更不喜对方一副施舍的样子。
从他身侧走过,宋芫脚步略停,语带深意道:“对了,‘喓喓草虫,趯趯阜螽。’林少爷如此知识渊博,还想请教一下这句话的意思。”
林逸风瞬间明白过来。
“喓喓草虫,趯趯阜螽”,意思是,“你听那蝈蝈唧唧叫,看那蚱蜢蹦蹦跳。”
好家伙,这土包子是在嫌他太聒噪了,还讽刺他像只蚂蚱一样蹦跶。
喜欢美食博主在古代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:()美食博主在古代发家致富
一人之下:海陆空最强生物 具现真实游戏 仙魔同修 斗破,但是女主剧本 离婚后我成了山神 贵妃千娇百媚 负债一亿后,毒舌发疯在直播乱杀 日光木叶 开局替补一球成名 刃牙:从最强生物开始 萝变:从虐杀原形开始的日常 开局港综:我师兄是凌凌漆 借钱节目中,我首富身份被曝光 傅司珩江南 从黑袍开始当海王 我是电竞少爷,真不是救世主! 从赛博朋克开始的跨位面科工 原神:都市岩王 从衡山名宿开始笑傲武侠 特种兵:镇守边境十年,归来时家道中落
一针在手,治病救人,赠医施药,贪财好色见利忘义,人称鬼医重生归来誓要报仇,腹黑手恨,护短记仇,小心眼,黄蜂尾后针,最毒妇人心同一个人,人前人后两张脸,救人反被人惦记上了,未经同意就被选为妃斗智斗勇斗天斗地,斗出一个锦绣人生,斗出一个独宠蜜爱。如果您喜欢名门俏医妃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一场意外让苏浩获得无限转生的能力。但是谁能告诉他,为什么每次转生都活不过五岁?世界很危险,对儿童很不友好。苏浩定下了第一个小目标成年。我怎么可能连成年都做不到!苏浩在百万年的时光中,一次又一次的轮回,获取足够多的知识后,他找到了成神的方法。这是一个凡人的成神之路。或许你也可以!如果您喜欢我的成神日志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盛世凰谋天妃简介emspemsp简单粗暴的文案君天子之上,一妃当道!女主版文案武昙见过的废物不少,但废成这样,还花样作死技能满格的绝对非她的夫君,大胤皇朝的那位少年皇帝莫属了!她十二岁嫁他为妻,他锦衣玉食的把她养到十五...
女神的贴身医圣简介emspemsp关于女神的贴身医圣偶然获得奇门医经传承的他,终将遨游天地之间!...
重生前许佳人落得众叛亲离,最后被渣男活活烧死的凄惨下场。再次睁眼她带着空间回到了儿时,这一次她誓要改变命运。家里一贫如洗没关系,先致富再治人,渣男还是极品亲戚绝不手软放过。小哥哥,真好看,有没有兴趣等我长大一起睡?仗着自己童手童脚,许佳人撩男无下限,那个小哥哥你别跑,这辈子我要嫁给你。如果您喜欢重生八零之军少小萌妻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那天遇见他,我的心里像是炸开了一方烟花,热烈又绚烂。我原以为我是相府嫡孙女,一国之后,兢兢业业,谨小慎微的在后宫中认认真真勾心斗角的宫斗着。结果一朝死去,我竟是九尾狐族狐君天赋不高又不受宠的幺女,最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做为一名九尾狐,我竟只有一条尾巴。当我做为一只狐狸漫山遍野的疯跑时,又有人跑来告诉我,我只是一块石头,受某人点化才修成人形,羽化成仙。受他三滴血,无论我是什么,都会受眼尾处的凤凰花指引遇见他,爱上他。他高高在上,断情绝爱,又岂是我所能肖想的,仙神活太久大多无情,凡世众生虽苦却有血有肉。当我被某人虐的体无完肤欲要逃跑时,被某人困住,某人咬牙切齿的说见色起意唐突了本尊,竟想跑。这是一块破石头的修仙史,有虐有甜。愿你喜欢。如果您喜欢神尊被我拉下了神坛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